【陳霞】求包養網站“孔廟三碑”中的魯國四相


“孔廟三碑”中的魯國四相

作者:陳霞

來源:《走進孔子》2023年第2期

 

《乙瑛碑》《禮器碑》《史晨碑》是東漢時期刻立于曲阜孔廟中的三幢有名古碑,因其在中國碑刻歷史上極為珍貴,素來被譽為“孔廟三碑”。現在,這幾幢碑已有近2000年的歷史,而台灣包養網和它們一同跨越千年并接收后人企盼的,還有碑中所載的四位魯相。他們是東漢后期相繼任職于魯國的乙瑛、平、韓敕和史晨。這四位魯相,由于官職較低,其具體事跡在文獻中幾無記載,但是,作為身居孔子故鄉的處所官員,他們以尊孔之心,履職盡責,在孔廟保護、釋奠禮推動等方面做出了主要貢獻,故而能隨石碑流傳千古。包養一個月價錢

 

一、魯國四相

 

乙瑛、平,二人同見于《乙瑛碑》。根據碑文記載,乙瑛與平二人在東漢桓帝永興元年(153)前后相繼擔任魯相。乙瑛,碑文記其“字少卿,平原高唐人”。乙瑛之名與事跡僅見于《乙瑛碑》。平的事跡更是這般,除了《乙瑛碑》寥寥數言之外,亦無他載。碑文記載“前魯相”乙瑛鑒于闕里孔廟存在“褒成侯四時來祠,事已即往,廟有禮器,無凡人掌領”的狀況,向朝廷上書請求設置“守廟百石卒史”一職,以典守孔廟。奏書經過司徒吳雄和司空趙戒上報給漢桓帝,獲得桓帝同意。乙瑛在上書朝廷后不久即卸任,天子詔書下來時,已是平任職期間。平根據詔書“(選)(其)(年)(卌)(以)(上),經通一藝,雜試通利,能奉弘先圣之禮,為(宗)所歸者”的請求,掌管選拔出孔龢出任第一任百石卒史。曲阜縣令鮑疊“做作百石吏舍”,以作為辦公場所。由此,曲阜孔廟有了國家錄用的守廟官。[參見《永興元年乙瑛置守廟百石卒史碑》,楊朝明主編《曲阜儒家碑刻文獻集成》(上)。本文所引碑文均出自此書,下文僅列碑名]

 

 

 

《乙瑛碑》(現存包養條件于曲阜漢魏碑刻陳列館)

 

韓敕,事見《禮器碑》。碑文記載韓敕為“河南京”人,字叔節,時人尊稱韓明府,東漢桓帝永壽二年(156)時,任魯相。韓敕任職期間,重要做了以下幾件事:其一,“復顏氏亓官氏邑中繇發”,免去了孔子外氏顏氏與妻家亓官氏兩族的徭役;其二,“念圣歷世,禮樂陵遲”,于是“造立禮器”;其三,“修飾宅廟,更作二輿,朝車威熹”,在孔廟添造了輿車;其四,“宣抒玄污,以灌水流”,疏浚、整治孔廟內的水暢通道。韓敕的這番作為“上合紫臺,稽之中和包養dcard;下合圣制,事得禮儀”,獲得高低分歧贊包養dcard賞,故“四術士仁,聞君風耀,敬詠其德……乃共立表石,紀傳億載”。(參見《永壽二年包養網dcard韓敕禮器碑》)

 

史晨,事見《史晨碑》。據碑文記載:史包養sd晨,字伯時,河南人,于東漢靈帝建寧元年(168)至魯任相。就任之后,即擇令日拜謁孔子,并“行秋饗”,祭奠孔子。其間,他發現孔廟祭奠竟“無公出酒脯之祠”,且年齡二季饗禮并不按時舉行。他認為作為“本國舊居”,孔子祭奠之禮“闕而不祀”是分歧禮制的。于是他于建寧二年(169)上奏朝廷,請求在曲阜孔廟亦如京師辟雍一樣行年齡饗禮,并由國家擔負年齡二祭所需價格。史晨的請求獲得同意。于是史晨在孔廟組織春饗祭孔活動,吸引魯地周圍眾多官員咸來觀禮。此后,史晨還會同包養管道部史、縣吏對闕里進行了整修;為了便利蒼生,還于昌平亭下立會市,整修孔瀆與顏母井兩地之間的途徑;等等。(參見《建寧二年史晨前后碑》)

 

據《后漢書·光武十王列傳》可知,東漢時期,魯國是光武帝之子東海王劉強的封國,屬豫州刺史部,下轄魯、卞、騶、蕃、薛、汶陽六縣。在西漢以來逐漸加強的中心集權軌制下,諸侯王在封國內“惟得衣食租稅,不與政事”(《漢書·諸侯王表》),其行政管理皆由朝廷選派官員,王國無仕宦任免權。諸侯國“每置傅一人,相一人,皆二千石。……相如太守”,西漢成帝后“更令相治平易近”(《后漢書包養dcard·百官志五》)。可見,東漢時期的國相好像郡守,負責國內政事。上述魯國四相即魯國的最高長官,負責魯地政事。從碑文記載來看,作為孔子故鄉的處所官,治理孔廟、組織祭孔是他台灣包養網們政務的重點。

 

 

 

乙瑛碑清末拓本

 

二、四位魯相與孔廟

 

孔廟樹立于孔子往世后不久,并經孔子后裔、門生、儒生以及魯地治理者的保護,“至于漢二百余年不絕”(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)。漢代以來,隨著儒學上升為國家的統治思惟,孔子位置晉陞,其祭奠之包養甜心禮也漸受重視。漢平帝于元始元年(1)下詔,封“孔子后孔均為褒成侯,奉其祀。追謚孔子曰‘褒成宣尼公’”(《漢書·平帝紀》)。這次加封,標志著孔子被列進國家正式祀典,由“褒成侯”專奉孔子之祭。東漢時期,帝包養網VIP王祭孔漸成慣例。東漢光長期包養武帝劉秀,于建武五年(29)途經魯地,派年夜司空祭孔,開創了后世帝王遣官祀闕里的先例。永平十五年(72)漢明帝東巡過魯,盛祀孔子及七十二門生,首開祭奠孔後輩子之例。后來,漢章帝、漢安帝東巡之時,均依例到曲阜祭奠孔子及七十二門生。這般來看,曲阜孔廟與孔子祭奠備受重視。但是,從“孔廟三碑”所載內容來看,這種重視僅限于祭奠當時,帝王祭奠結束即回京師自不用說,即便是褒成侯,也是“四時來祠,事已即往”。這一方面是因為褒成侯封邑在瑕丘(今兗州)而非魯都曲阜,所以往往是祭奠結束后便前往本身的封邑,對于孔廟的治理長期包養或不克不及盡心;另一方面,當時的漢王朝對曲阜孔廟應該尚沒有具體的軌制保證。所以,孔廟的日常治理與具體事務考慮的職責,都落在魯相與當地官員身上。從碑文記載來看,乙瑛、平、韓敕、史晨四位魯相對于曲阜孔廟重要做了以下盡力:

 

 

 

《禮器碑》(現存于曲阜漢魏碑刻陳列館)

 

起首,請置百石卒史,使孔廟有了包養站長專人治理。乙瑛的上書獲準后,魯相平根據詔書請求掌管遴選,“文書、守文學掾魯孔龢,師(孔)(憲),(戶)曹史(孔)(覽)等雜試。龢修《年齡》嚴氏經,通高第,事親至孝,能奉先圣之禮,為宗所歸。(除)(龢短期包養)補名狀如牒”(《永興元年乙瑛置守廟百石卒史碑》)。經嚴格遴選,孔龢成為孔廟歷史上第一任百石卒史。百石卒史是漢代俸祿為百石的官職。根據文獻記載,漢代官秩等級以石為單位,共十七等。最高為萬石,最低為百石。顯然,百石卒史在漢代為最高等級的官職。官職雖小,卻是食朝廷俸祿包養網推薦者。百石卒史的設立,“表白孔子廟的治理由孔子后裔的個人行為改變為國家行為,初步奠基了孔子廟在國家政治生涯中的位置”(《永興元年乙瑛置守廟百石卒史碑》“論說”)。

 

其次,請依社稷行年齡饗禮包養金額于孔廟。東漢時期,曲阜孔廟的祭孔之禮重要由褒成侯行四時祭奠之禮,而處所當局祭奠并沒無形成必定規制。包養網dcard乙瑛在永興元年(153)上書請置百石卒史時,一并提出在曲阜孔廟實行“年齡饗禮”,“財出王家錢,給犬酒直”,祭奠以犬為牲,經費則由國家承擔。乙瑛的這一請求獲得了漢桓帝的同意。但至漢靈帝建寧元年(168)史晨出任魯相時,官方的年齡饗禮“闕而不祀”。從乙瑛上書至史晨就任,短短缺乏二十年,當年所奏請的年齡二禮卻已消散不見,這一方面體現了當地官員執行不力,另一方面也說明官方的孔廟年齡二祭尚未構成慣例。史晨為此“寢息耿耿,情所思想”,遂上書朝廷:“臣輒依社稷出(王)(家)(谷),(春)(秋)(行)(禮),(以)共煙祀。”史晨的上書獲得漢靈帝同意。從此以后,曲阜包養妹孔廟享用國家年齡二祭,其級別如社稷神劃一對待。

 

再次,造立禮器,修飾、修繕孔廟。除了完美孔廟祭奠禮儀之外,修飾、修繕孔廟也是魯相等處所官員的主要政務。韓敕任職期間,就對孔廟進行了一番修整:“造立禮器,樂之音符,鐘磬瑟鼓,雷洗觴觚,爵鹿柤梪,籩柉禁壺,修飾宅廟,更作二輿,朝車威熹。宣抒玄污,以灌水流。”(《永壽二年韓敕禮器碑》)搜集收拾了古樂譜,添置了鐘磬瑟鼓等樂器,雷洗觴觚等酒器,爵鹿柤梪、籩柉禁壺等祭器,讓孔廟禮器更為完備。此外,還疏浚修整了孔廟的排污設施,使得孔廟不致因積水毀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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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器碑清末拓本碑陽

 

 

 

禮器碑清末拓本碑陰

 

三、魯國四相的歷史貢獻

 

“圖畫所以圖盛跡,金石所以刊不朽。”“孔廟三碑”中的四位魯相只是漢代歷任魯相中的通俗幾位,但其所行之事與孔廟親密相連,故而被時人稱頌,并刊石勒名,樹立于孔廟包養網推薦,以傳后世。雖然也因碑中所記年齡饗禮與價格公出之請旋舉旋廢,而招致后人“有司信奉不虔”(洪適:《隸釋》)等批評,但其舉在孔廟以及釋奠禮的發展史上無疑具有主要意義。同時,對孔子思惟與儒學在當時及后世的傳播都有必定的感化。

 

乙瑛在給天子的上書中重申之前詔書對孔子的稱頌:“詔書崇圣道,(勉)(六)(藝)。孔子(作)《年齡》,制《孝經》,(刪)(述)五經,演《易·(系)辭》,經緯六合,幽贊神明,故挺拔廟。”這是當時最高統治者對包養app孔子貢獻與位置的認識與評價。碑文又記首任百石卒史孔龢“修《年齡》嚴氏經,通高第,事親至孝,能奉先圣之禮,為宗所歸”。通經、事親至孝、奉先圣之禮,這些既是當時的選官標準,也是被推重的社會風尚。這些評價與標準都刻于石碑,并樹立于孔廟,在傳播前言尚不發達的東漢甚至其后的現代中國,無疑起到傳播官方意識形態、弘揚孔子思惟的功能。

 

 

 

《史晨碑》(現存于曲阜漢魏碑刻陳列館)

 

作為一國之包養網ppt相,其一舉一動無疑具有社會引領效應。《禮器碑》記韓敕于孔廟造立禮器,吸引包養條件眾多人員捐資支撐。這份捐資名單刻于碑文之末,以及碑陰、碑側。人員多達一百余人,除魯國現任的處所官員外,還有為官朝廷或其他州、郡、縣的魯籍人和非魯籍人,地涉明天的山東、河北、河南、江蘇、浙江一帶。這些人上自朝廷的尚書侍郎,下至處所主簿、從事;有冊封的貴爵,也有隱居不出仕的處士,甚至還有許多僅署地名和人名而無官職者;捐資數額則從一百錢到五千包養ptt錢不等。從這份捐資名單可見韓敕之舉在當時惹起的轟動效應。《史晨碑》記載,史晨在孔廟舉行春饗之禮時,亦吸引眾多包養意思人員前來觀禮。碑文記眾人“皆會廟堂,國縣員(冗),吏無鉅細,空府竭寺,咸俾來觀。并畔宮文學師長教師執事諸門生,合九百七人,雅歌吹笙,考之(六)律,八音克諧,蕩耶歸正,奉爵稱壽,相樂終日”。以上兩相所舉之事之所以引得這么多人參與,除了他們位居一國之相的官職影響以及個人魅力之外,更主要的,應該是事關孔子、孔廟。這是西漢武帝“罷黜百家,表章六經”以來儒學發展、孔子位置晉陞的主要體現。同時,在這樣的社會效應下,孔子思惟必定也會通過這些人員在各地傳播開來,起到引領當時社會重視孔子、學習儒學、踐行儒家思惟的感化。

 

 

 

史晨前碑乾隆拓本

 

 

 

史晨后碑乾隆拓本

 

包養犯法嗎

小結

 

台灣包養網自漢武帝“罷黜百家,表章六經”后,儒生廣泛參政,與文吏一路組成漢代的權要隊伍。文吏包養平台是秦代法家傳統的繼承者,熟曉各種法令法則,奉法令條文為圭臬,為政嚴酷;儒生則以儒家思惟為指導,主張為政以德、勸學興禮、教平易近、導平易近。兩種仕宦對漢王朝不成或缺,是“漢家自有軌制,本以霸霸道雜之”在選官軌制上的體現。而文吏與儒生短期包養也在牴觸與長期包養沖突中不斷影響,彼此轉化,構成漢吏“吏服雅馴,儒通文法”的執政特點。從孔廟“孔廟三碑”對四位魯相無限的記載中,我們無法判斷他們屬于文吏還是儒生,但作為魯國的處所官,他們對孔子的推重、對孔廟的保護,以及對孔子祭奠禮儀的推動,除了職責地點,應該也如史晨在給漢靈帝上書中所表達的那樣,有一份“(闡)弘德政,恢(崇)壹變”(《建寧二年史晨前后碑》)的為政之幻想蘊含此中吧。 

 

作者簡介:

 

 

 

陳霞,孔子研討院副研討員,重要從事前秦儒學、曲阜碑刻文獻方面的研討,在《甘肅社會科學》《光亮日報》《管子學刊》等刊物發表文章10余篇。

 

責任編輯:近復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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